江苏省南通市《关于推行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应用银行及保险电子保函服务的通知》-通行审发〔2020〕16号

江苏省南通市《关于推行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应用银行及保险电子保函服务的通知》-通行审发〔2020〕16号
江苏省南通市《关于推行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应用银行及保险电子保函服务的通知》-通行审发〔2020〕16号
江苏省南通市《关于推行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应用银行及保险电子保函服务的通知》-通行审发〔2020〕16号
江苏省南通市《关于推行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应用银行及保险电子保函服务的通知》-通行审发〔2020〕16号
江苏省南通市《关于推行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应用银行及保险电子保函服务的通知》-通行审发〔2020〕16号
江苏省南通市《关于推行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应用银行及保险电子保函服务的通知》-通行审发〔2020〕16号
江苏省南通市《关于推行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应用银行及保险电子保函服务的通知》-通行审发〔2020〕16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务办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8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有效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江苏省决定在南通市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行投标保证金银行电子保函和保险电子保单保函(以下统称“电子保函”)服务。自此,又一城市跟上国家发展的步伐,未来全国将普及电子保函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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