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建筑工程见索即付银行履约保函

履约保函

致:中国XX集团山西XX( 以下简称:买方代表)

联系地址: 山西XXXX

鉴于广西XXXXXX (以下简称:卖方)已保证按《广西XXXXXX建筑工程》(以下简称: 合同)的规定实施上述项目。

买方要求卖方必须在合同生效前按规定金额提交一份不可撤销的银行担保书,作为履约担保。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沙河支行(以下简称:本银行)已同意为卖方出具无条件见索即付担保书。

因此:

1、本银行同意作为担保人,向买方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壹佰XXXX元整的保证金。本银行在收到加盖买方公章的书面付款通知书及本保函原件后5-7个工作日内无条件付款,即在上述担保金额范围内,向买方支付任何要求给付的金额,买方无须出具证明或陈述要求付款的理由。

2、在本银行向买方支付要求给付的金额前,本银行不坚持买方先要求卖方偿还上述金额。

3、本担保书有效期至卖方履行完毕合同规定由其承担的一切义务之日止,任何索赔要求应在有效期内送达本银行。尽管前述,本担保书有效期最迟不超过2021年09月08日。

4、本保函不得转让,我行对除XXXXX以外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5、我方特此确认并同意,任何买方和卖方对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或补充都不能免除我行按本保函所承诺的担保责任,但不得加重我行责任。

保 证 人(盖章):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沙河支行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深圳市XXX   

邮政编码:518000            

电话:XXXX

传真:XXXXX        

日期:2020年09月09日

山西建筑工程见索即付银行履约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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