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函编号:
天津滨海 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招标人名称) :
鉴于天津市 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 以下称“投标人”) 于2020年 月 日参加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的投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或者投标人不接受依据评标办法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补正,或者投标人提交了虚假资料,或者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或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的,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在7天内无条件向你方支付人民币(大写)捌拾万元整。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或经延长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后30日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上述期限内送达我方。你方延长投标有效
期的决定,应通知我方。
担保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盖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投标保函业务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
邮政编码:518000
电 话:0755-
传 真:0755-
2020年06月12日